跨年发票如何处理,安诚财务用4种方法来教你
添加时间:2019-12-26 11:14:02 来源:浙江安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量:
每到岁末年初,跨年发票与支出的问题总是困扰着许多企业。跨年发票和支出,常常与预决算、大征期、各类报表、年终总结、年初计划等工作交织在一起,极易忙中出错。那么跨年发票到底能不能入账,如何进行账务处理?税务上有什么影响呢?今天就来和安诚财务一起学习下吧(在实务操作中,关键要坚持权责发生制与票据收讫的原则,综合业务实际情况进行考虑)。
案例一
甲公司购进原材料A一批用于生产商品B(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税率13%),原材料为1000元并已验收入库,但尚未收到发票。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130元(含税)。
(一)会计分录
借:原材料——A 1000
贷:应付账款—— 1000
(二)相关说明
必须注意的是,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。
因此,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,且上述分录中,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。
案例二
乙公司与电视台签署了2020年一季度的广告合同,合同约定乙公司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播放企业的广告。假如企业在2019年12月底支付广告费,电视台也在2019年12月31日开具了发票。如果财务人员在跨年后的2020年1月15日才收到发票,完全可以把发票做到2020年1月份的账里面,然后在2020年度进行税前扣除(本来也应在2020年税前扣除,即便是在2019年入账)
案例三
丙公司行政部人员于2019年12月25日报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,票面金额100万元、增值税额9万元,开票日期2019年12月25日,开票项目“房租”(备注注明:租期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)。上述发票于2019年12月25日勾选确认,上述款项也于2019年12月25日支付。
(一)会计分录
1、2019年12月25日
借:预付账款 100万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9万
贷:银行存款 109万
2、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期确认费用
借:管理费用等
贷:预付账款
(二)相关说明
注1: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,上述租金应于租赁期间内确认费用、税前扣除。依照“国税函〔2010〕79号”规定的原则,对于跨年租金,应当按照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,在租赁期内,分期确认相关费用。
注2:增值税可于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额。“财税〔2016〕36号”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预收租金,(增值税)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。既然出租方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,承租方自可依法抵扣。
注3:发票可附于2019年12月25日凭证之后。
上述几个案例,皆发生于年前年后,并未影响报表调整;而若跨年发票取得于年后一段时间,而报表已经报出,则如何调整呢?
案例四
丁公司行政部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持母公司分配2019年度管理费文件前来报销。文件注明丁公司2019年度应承担母公司管理费50万元;上述费用尚未支付,依照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。丁公司财务报表于2020年5月31日对外报出。
(一)会计分录
2020年6月10日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(调整2019年“管理费用——母公司分摊管理费”)50万
贷:其他应付款 50万
借:利润分配——未分配利润 50万
贷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万
(二)报表处理
首先,我们应当明确,报表既然已经报出,则不能收回重新报出。也就是说,已经报出的报表无法进行修改;所调整的,乃是未来报表相关金额,即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和利润表上年数。
已经报出2019年报表(节略,单位万元):
经过调整2020年6月报表(节略,单位万元):
总结:跨年发票的4种处理方法已经全部告诉大家了,记得要好好看哦